官名。清朝末年设清理财政处,各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二十人、副监理官二十四人。正监理官给三四品卿衔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清理财政处》。官名。为北洋政府财政部派驻中国银行的监察人员。见“中国银行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为审计院的长官,见“审计院”。
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。分前后两令,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。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,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、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,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,每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十人(第一、第二科各四人,编案处二人),奏补。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郡属官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: 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记“明帝遵建武制度,无敢违者,后宫之家,不得封侯与政。”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