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大监
官名。相传黄帝所置,主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、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官名。相传黄帝所置,主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、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置六十员。唐朝沿置,二十员,流外三品,掌祭祀赞相导引之事。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。秩流外三品,协助奉礼郎掌朝会时的百官位列的导引。至宋改称赞引使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有匡人中士四人,掌以法则匡正诸侯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匡上士,正三命;司匡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北齐太子典仓署长官,置一员,九品。隋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一员,从八品下,掌东宫九谷入藏及庶羞、器皿、灯烛、园圃种植之事。金朝宫师府置,正八品,承奉膳馐。
官名。汉代有籍田令及丞,属大司农,北齐始加署字,称籍田署令与籍田署丞,属司农寺。职掌见“籍田令丞”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北枢密院,为北院枢密使之佐官,协助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统领契丹兵马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北枢密院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
君主宠爱之臣。《韩非子·奸劫弑臣》: “必将以曩之合己,信今之言,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”。君主所宠幸的近臣。《韩非子·奸劫弑臣》:“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……必得以曩之合已信今之言,
官名。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直隶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(1741)设。满、蒙各一人,汉二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顺天府、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酿酒及税收。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、课二万贯以上之地。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、副使、小都监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、副使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,司吏二人。
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九月设,将部内要政分为农工商三大纲,酌定子目,详细胪列,按期咨报,以备编纂统计年鉴之用。
刑部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