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於陆王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奕蠡王之下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奕蠡王之下。
见“大臣”。
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(785—805)时始置,为安抚使副贰。宋朝诸路有灾伤,朝廷例遣官安抚,时或特命安抚副使,以诸司副使以上充任。金朝置为安抚司副长官,正三品。明朝置为安抚司土官,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,从六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。参见“左士师”、“右士师”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十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 (1573—1619) 中裁三人。又,南京兵科
见“特授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县警察公所,民国初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》,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,由县知事监督指挥。次年八月公布《县警察所官制》后,
“将作司”长官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三品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随本司罢。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