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金吾街司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令以三年为一任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于应天府置司。十年,都水事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为“惜薪司”,顺治十八年(1661)改“内工部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始称营造司。掌宫廷修缮事务。凡宫殿及庭园工程,大者会同工部办理,寻常岁修自行承办,每年定期淘挖
官名。东汉隶少府,掌管御用文具,尚书台财物、封泥等。有丞一员。秩六百石。灵帝时曾令其监修渠道。原任用士人,桓帝永寿三年 (157)初以小黄门为之,东汉末仍用士人。晋、南朝改隶光禄勋(光禄卿)。北齐为光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衔枚氏下士二人,掌理禁止内外朝高声喧哗;国家有大祭祀,下令停止喧哗;军旅田役令衔枚,不得言语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衔枚中士,正二命;衔枚下士,正一枚。属夏官府大驭中大夫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
官名,又称“提举阁事大臣”,清朝文渊阁设此官,掌领阁事,以内务府大臣充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·文渊阁》、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四·文渊阁》。
因年老请求退职。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: “晋韩献子告老。”官员因年老求休致。始见于春秋时,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有“晋献子告老”的记载。参见“致仕”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名。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。员额各一人,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。
郡门下吏名。汉代置,《汉书·黄霸传》记霸“为颖川太守,秩比二千石,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,别驾主簿车缇油屏,泥于轼前,以章有德。”别驾主簿的地位高于一般郡主簿,总录众事,出则别乘驿车随行,相当于州职中的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