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春秋时宋国置,守门侍卫之官。君在国则守卫门庭,君外出则在左右护卫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 “宋师败绩,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”杜预注:“门官,守门者,师行则在君左右。”孔颖达疏: “此门官盖亦天子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批会过犯。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寝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扇伞灯烛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扇伞灯烛。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陕西平凉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即“分得拨什库”。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章京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赞善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匠卿。隋朝将作寺置,设令二员、丞三员、监作八员。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改隶将作监。唐朝沿置,令二员、丞三员、监作十员,掌版筑、涂泥、丹垩、匽厕之事。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名。东汉灵帝末由吏曹尚书改名,掌选任官吏,秩六百石,隶尚书台。魏、晋改名吏部尚书。北魏前期或置选部尚书,或置吏部尚书,孝文帝时定置吏部尚书。参见“吏部尚书”。官名,汉灵帝置,为选部长官,掌选举官吏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