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署丞
官名。即司染丞。
官名。即司染丞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设司库、库使各一人,掌管祭器仪服及祭祀所用的金钱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太常寺》。官名。清代太常寺有寺库,置满司库一人,满库使二人,掌储藏金银祭器、祭品、果品及工程
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尉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。隶于漕运总督。漕粮北上,各省漕船分帮,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,协助领运千总督运,三年无误,以卫千总推用。咸丰三年 (1853) 停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,请简。掌审议法令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大鸿胪。东晋省。北齐复置,隶长秋寺,掌园池署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置,为都察院正官,左、右各一人,初正五品,十七年升正四品。建文元年 (1399) 革。成祖即位复置,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、副都御史,掌都察院事。又称“佥院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