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署令
官名。即司染令。
官名。即司染令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韩休及第。
职位低微的小官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(1131—1162) 中,因备边与三省、枢密院激赏酒库同置,设监官二人。掌计亩敛钱,以备犒军之用。绍兴和议后,专备宰执之厨的有关支遣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各省督、抚可以就地筹款,作特殊开支用,一般设支应局负责这项工作。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官署。
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同宗兄弟之称谓。据太平天国前期定制,东王以下各王同辈兄弟称国宗,后辈称国相,出外任事者亦称国宗。官阶约与燕王、豫王、侯、丞相相等。督军或出任地方官者则加“提督军务”衔,据载有十四人
见“帘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