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书佐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为少卿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寺副贰长官,位在卿下,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。惠帝建文年间,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
官名。即“巫祝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 “藏于宗祝、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》: “家为巫史。”官名,即巫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祝嘏辞说,藏于宗祝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家为巫史,享祀无度。”
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辽客省所属有点签司,《辽史·百官志三》记兴宗重熙六年(公元1037年)耶律圆宁曾任同签点签司事。按《兴宗纪》六年五月,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。涅哥即圆宁,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,掌点检客省之事。
汉魏晋三朝州、郡、校尉之属吏别驾、治中、功曹、主簿的泛称或其一官之别称。1、泛称。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下·张升》:“仕郡为纲纪,以能出守外黄令。”2、主簿的别称。《晋书·王豹传》:“百里奚秦楚之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将作监所属机构,掌拣选京城内外退弃木材,区分长短曲直,合用者供营造,余作薪柴。设监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收受京城内外退弃木材,按长短曲直进行选择,有用之材供给营造,其余
参见“丁忧”。
周朝称分封的诸侯国家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以九仪辨诸侯之命,等诸臣之爵,以同邦国之礼,而待其宾客。”
官名。东晋置,掌督漕运。隶御史台。《晋书·孝武帝纪》: 太元六年(38))“初置督运御史官。”官名。晋置,《晋书·孝武帝本纪》记“太元六年(公元381年)置督运御史官。”其职相当于明清的巡漕御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