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蕃
官名。即礼部主客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客。
官名。即礼部主客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》: “(丘哲系)故乞银曹、比和真曹、迄纥曹四曹尚书, 奏事给事, 洛州刺史,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名,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东西南北部千长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每监置一员,视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互市副监,隶鸿胪寺。
即“廷尉平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平审诏狱。详“廷尉平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驾部曹,“掌车舆、牛马厩牧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户部右曹,掌有关坊场之事。
官署合称。渤海国智、礼、信部及支司戎、计、水部总称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实为宰相。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,别的官员参掌,必加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简称“同平章事”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,同平章奏,共议国政。宋初沿用此制,后时设时废。
“下”是“铃下”的异写。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,为门下之职,掌随从、护卫威仪等事。参看“铃下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