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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事业管理局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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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军事设置。明朝于奴儿干都司下置黑龙江忽里平寨,置如羁縻卫所,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。

  • 京司市师

    官名,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。新莽置,原为汉长安东市令。新莽亡后废。参见“五均司市师”。

  • 守阙

    宋代谓官员等待铨选为守阙。即“待阙”,见该条。

  • 中御卿

    官名。元朝中御府长官,正三品。

  • 内奏事

   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
  • 名表郎

    宋朝礼部郎官之别称。

  • 外钞

    见“科钞”。

  • 二营

    指京兆虎牙都尉所掌领的长安兵营和扶风都尉所掌领的雍县兵营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丑,初置长安、雍二营都尉官。”注:“扶风都尉居(驻)雍县,故俗人称雍营。虎牙都尉居(驻)长安。”

  • 江苏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江苏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
  • 上驷院左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设。掌内外群厩、游牧处马驼数目、饲养滋生及定议赏罚之事。与右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。又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