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五代、宋朝军中各级统兵官统称。北宋初不序品位,不入杂压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始定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,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,马军都指挥使、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。
见“东路蒙古军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掌襄理试务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从八品;掌库藏之事。有副主藏为其副职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参领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拟智威将军等号;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威将军等号。
明朝永乐迁都北京前在北京所置行在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的合称。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并将南京官署去掉“南京”二字,北京官署复加“行在”之称。正统六年(14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