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什噶尔参赞大臣、帮办大臣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综理喀什噶尔(今喀什市)、英吉沙尔(今英吉沙县)、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。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分掌。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、回务处及粮饷局,设章京、笔帖式等以办理事务。在英吉沙尔城另设领队大臣一人,管理该城事务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综理喀什噶尔(今喀什市)、英吉沙尔(今英吉沙县)、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。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分掌。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、回务处及粮饷局,设章京、笔帖式等以办理事务。在英吉沙尔城另设领队大臣一人,管理该城事务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为太后宫官,掌永信宫财物等事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,丁后为帝太后。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,称永信宫,帝太后称中安宫,而成帝母太皇太后本称长信宫,
清朝协办大学士之别称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设中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旌节、幡幢二司,分掌麾、氅、幡、幢、帜、节、钺、仗马(仪仗所用马匹)之事。
宋朝枢密直学士及龙图、天章诸阁学士统称。
官署名。清置,属太常寺。置满、汉、汉军博士各一人,掌考查祝文、礼节,规定仪式,并掌题奏及文书往来之事。
官名。即左校丞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所属亲军营之武官。归领侍卫内大臣统领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员七十七人。正六品。由上三旗满洲、蒙古中遴选补授。分别掌管亲军,用作宿卫扈从。官名,清置。清代侍卫亲军中有亲军校,正六品,位
官制用语。北魏时由军功而获得的官职等级,于战事结束后,可依此取得朝廷正式官职。孝庄帝以后,发授较滥,私自增改以求官者亦甚多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筹办官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始置。无定额,由各部院侍郎、丞、参兼充。二、三、四品不等。掌帮办资政院开办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