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甸祝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大司农司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。官员出缺,或由九卿保举,或由吏部提名,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,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,一正一陪,其正取者称拟正,备取者称“拟陪”。
官名。汉中尉属官有都船令丞,水衡都尉有辑櫂令。晋水衡令有舷曹吏。《齐职仪》有官船典军一人。北周置舟工中士一人,正二命;舟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公私舟船之事,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大学士衔名之一。宋朝置,徽宗宣和元年(1119)改宣和殿大学士设,秩正三品,地位与资政殿大学士同。清朝亦置。顺治十五年(1658),改内三院为内阁,大学士系殿阁衔,始有保和殿(明为建极殿)大学士之名,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。设置年代不详。管辖吐蕃朵甘思 (今青海东南部、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) 之地及四川黎、雅地区。设宣慰使四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二员, 捕盗官三员, 镇抚二员。
官名,西汉置,或说掌制陶瓦。属少府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导官、乐府、若卢、考工室、左弋、居室、甘泉居室、
官名。《汉书、百官公卿表》未载。汉印、封泥等有之。当为卫属尉官。《后汉书、百官志》有左都皆六百石。主管剑戟士以巡逻护卫宫禁,奉命收考贵戚大臣。据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 ,魏亦置左、右都候各一人,六百石,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