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、唐、五代关津次官,隋朝上关所置正九品、中关从九品上。唐朝上关置二员,正九品下; 中关置一员,从九品下,掌付事、勾稽、监印、省署钞目,通判关事。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① 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明德宫监置,设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官。唐朝东都苑南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东宫武官名。隋置于左右卫率府,员额各十人。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
官名。北宋太祖开宝九年(976)分作坊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东作坊使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,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,领大都、弘州两处造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各一员。
爵名。十六国后燕段玑被封此爵,见《晋书·慕容盛载记》。
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见“记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