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舍
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之属官,无职衔,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掌庶务。其职,子孙可世袭。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,得以护理。另,清制规定,应袭土司者,若年幼未满十五岁,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。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。定制,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,准降等给与职衔,至无等可降,则为土舍、土目。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。
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之属官,无职衔,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掌庶务。其职,子孙可世袭。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,得以护理。另,清制规定,应袭土司者,若年幼未满十五岁,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。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。定制,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,准降等给与职衔,至无等可降,则为土舍、土目。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。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参见“封赠”。
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武官名。见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 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司次官,员二人。佐左武伯中大夫与右武伯中大夫掌内外卫禁令,统虎贲、旅贲、射声、骁骑、羽林、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,在皇帝临朝及出行时,负责侍卫。北周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(1161),置督视江、淮、荆、襄军马,以知枢密院事充任,其官署称枢密行府,公事枢密院体例施行,有所奏报则直送入内内侍省进呈。三十二年罢。又置督视湖北、京西路军马,以参知政事
官名。周朝置,掌舟船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舟牧覆舟,五覆五反,乃告舟备于天子焉。”郑玄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”官名。掌管舟船的官员,《礼记·月令·季春之月》:“命舟牧覆舟。”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
官名。少皞时有此官,为五工正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五雉为五工正。”疏:“贾逵云,西方曰鷷雉,攻木之工也;东方曰鶅雉,搏埴之工也;南方日翟雉,攻金之工也;北方曰鵗雉,攻皮之工也;伊洛而南曰翚雉,设五
官名。宋初置为三班小使臣,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八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中,改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秉义郎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为小使臣之一, 政和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