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部掾
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
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
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又称加捐指省。根据捐纳制度规定,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,不等抽签分发,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,称为指省。清朝可以用钱买官,在买到官员资格后,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
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, 如清朝亲王年俸银一万两,世子年俸银六千两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中书门下,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设,分掌赦宥、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。清朝亦置,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长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每旗一人,正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弓处事。初名“弓匠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,改为“弓匠协领”。二十一年,定为正七品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
官名。东晋置。《晋书· 康帝纪》: “以辅国将军、琅邪内史桓温为前锋小督,假节,帅众入临淮。”
宋朝贡举考试之一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(1144),命居住临安(今杭州)原籍在一千里以外的举人,附于国子监发解试,另立号考校,以同文馆为考场,故称同文馆试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
见“都史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。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以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建为指挥使司,大德七年(公元1303年)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,秩正三品;副都指挥使二人,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翰林院国史院官员,在监修国史下,实掌国史院事务。保宁八年(976),“谕史馆学士,书皇后言亦称‘朕’暨‘予’,著为定式”。(《辽史·景宗纪》)官名。辽国史院置,掌修国史,地位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