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凤
官名。唐、宋翰林学士之别称。明杨慎《艺林伐山》七《小凤》: “翰林学士谓之大凤。”
官名。唐、宋翰林学士之别称。明杨慎《艺林伐山》七《小凤》: “翰林学士谓之大凤。”
官名。简称王会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王会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掌宣政院钱帛之事。秩从五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从五品,掌钱帛之事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 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
官名。又称宗本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。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。前、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,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,设二人者,僧、俗各一,共一百六十三人。有边营官、大营官、中营官、小营官之称。道光(1
见“馆伴使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寿隆初王鼎曾任此职。
官名。清初内务府御用、御马、尚方、尚膳诸监之主官。掌理诸监所属事务。其下设左、右副管各一人佐之。后改设郎中、员外郎等官,遂省。
西汉文帝时南越王赵佗见汉使者时自称蛮夷大长。大长,犹言“首领”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陆贾至南越,王甚恐,为书谢,称曰:蛮夷大长老夫臣佗……”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若市因实际需要,得增设卫生局,将社会局掌理公共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医务检验、医院、菜市、屠宰场的设置及取缔事项划归该局主管,主官为局长。
三公之位的代称。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,三足,故用为三公的代称。司即职位、掌管。《后汉书·谢夷吾传》:“宜当拔擢,使登鼎司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司空曹操祖父腾……窃盗鼎司,倾覆重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