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寺左寺

大理寺左寺
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寺事务繁简不均,改按刑部十三司、都察院十三道所管划分,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、贵州六司道归左寺,江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、湖广、广西、云南七司道归右寺。清沿明制,以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山东、四川、广东、贵州各省刑名属左寺,山西、河南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广西、云南各省刑名属右寺;在京各衙门、顺天府及直隶刑名则由二寺各分管一部分。二寺设官,明为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左、右评事各四人。清为左、右寺丞,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; 左、右评事,汉各一人。凡刑狱案件,俱先由二寺官各按所管核拟,然后呈堂定拟具奏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道台

    清朝道员别称。道台,也称“观察”、“道员”。省以下府州以上的一级官员。参看“道员”、“道尹”、“观察”等条。

  • 宝泉局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朝户部宝泉局之主官。隶于户部钱法右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各部司员中保送简用,两年一更代。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,并督察匠役勤惰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度支部。官名。

  • 简任警察官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;一、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;二、曾任最高级荐任警

  • 驻京喇嘛

    僧号。清朝驻京喇嘛之称。分为七等: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,札萨克喇嘛四人,达喇嘛十七人,副达喇嘛四人,苏拉喇嘛十九人,教习喇嘛六人,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:德木齐三十一人,格斯贵五十

  • 越骑丞

    官名,汉置,又称越骑校尉丞,俸六百石,为校尉之副,佐校尉,掌治文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)。东汉省。

  • 同提举茶马

    官名。宋朝茶马司置,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,掌榷茶之利,以供市马。官名。宋设榷茶买马司,后改称提举茶马司,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;设主管茶马,同提举茶马,都大提举茶马,按资历分别任之。负责榷茶买马事务。

  • 中行评博

    官名。明为中书舍人、行人、评事、博士之合称。

  • 食官长

    官名。王国属官。南朝齐、梁及齐、隋俱置,掌供膳食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官名,汉置,为王国的属官,掌王太后饮食。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“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。”

  • 司?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 掌王旗帜。 《吴方彝》: “册令吴司��众叔金。”《逸周书 ·克殷》孔晁注: “旗色白,故字为��。”军中掌旌旗之官。西周设置,

  • 江南司郎中

    即“江南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