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左寺副
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左、右寺正下设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,秩从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汉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左、右寺正下设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,秩从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汉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官名。即“圻父”,司马别称。西周置。《诗经·小雅·祈父》:“祈父,弓王之爪牙。”参见“圻父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即司马,掌军事。《诗经·小雅·祈父序》注:“祈父之职,掌六军之事,有九伐之法。祈、圻、畿同
即大宗正府札鲁忽赤。
见“行用库”。元户部所属机关。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,初立中都行用库,秩从七品。掌钞币的兑换。设提领一人,从七品;大使一人,从八品;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3年)改置为光熙、文明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主官。顺治四年(1647)改指挥使设。十一年 (1654) 定满、汉各二人。康熙三十一年 (1692),省汉一人。均为正二品。掌銮仪卫之日常工作。宣统元年 (1909),因避帝讳,改称
官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职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设。分为四种:总办章京,满、汉各二人,掌承发庶务、帮办章京,满、汉各一人,掌赞佐总办之职。章京,满、汉各七人; 额外章京,满、汉各八人; 掌各股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掌流内官铨选之事。五代沿置,或以他官主判。宋初沿置,掌文臣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之铨选注拟及对换差遣、磨勘功过等事。设判流内铨事二人,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
巡按使公署的内部机构,北洋政府置,见“巡按使公署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领兵武职,屯于柴桑(今江西九江)等军事要地。陆抗自建武校尉迁此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领兵将官,掌帅军征伐,或驻守一方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抗传》:“赤乌九年,迁立节中郎将,与诸葛恪换屯柴
官名,汉置,景帝中六年改太祝曰祠祀,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庙祀,东汉仍称太祝,俸六百石,凡国祭祀,掌读祝及迎送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常》。
官名。始见于战国。初为武职,防守边郡,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,最高长官,省称守。秩二千石。西汉因之,景帝二年(前155)更名太守。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。参见“太守”。宋朝以后郡改为府,知府亦称郡守。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