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狱
监狱名。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,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。隋唐沿置,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。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,故废大理寺狱。元丰改制,复置大理寺狱,元祐中复罢,绍圣中复置。自后不废。元不设大理寺,故无大理寺狱。明清以大理寺主管复审、平反,故亦不设监狱。
监狱名。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,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。隋唐沿置,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。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,故废大理寺狱。元丰改制,复置大理寺狱,元祐中复罢,绍圣中复置。自后不废。元不设大理寺,故无大理寺狱。明清以大理寺主管复审、平反,故亦不设监狱。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官员初授或新授官职之班次。有多途:以科举初授者,文进士一甲一名除修撰; 以考除者,满洲顺天府学教授以文进士、文举人,由礼部考拟正陪,交部引见除; 以拣选除者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满洲读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击奏钟镈竽笙等乐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瞭,三百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凡乐事,播鼗,击颂磬笙磬,掌大师之悬。凡乐事,相瞽。
参见“住俸”。
官名,即玄鸟氏,少昊置,为历正属官,掌司春分、秋分。玄鸟即燕,燕以春分来秋分去,故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少昊鸟师鸟名。”注:“张晏曰:少昊之立,凤鸟
参见“四夷馆”。官署名,明清皆置。四译馆又名四夷馆,掌翻译四方少数民族或国家的语言文字。明朝永乐五年(公元1407年)外国朝贡,特设蒙古馆、女直馆、两番馆、西天馆、回回馆、百夷馆、高昌馆、缅甸馆。置译
官名。宋真宗景德元年(1004)置,以他官兼任。无吏守,无职掌,惟出入侍从备顾问。四年,定其位在知制诰下。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,带此职可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四品
武官名。金代在武卫军副都指挥之下设副都一人,为武卫军都指挥使的佐官。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