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典簿厅主簿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官署内部机构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、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,总理官署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起义之始即设。初期设三十六员,以殿前左一、殿前右二为序编次;至第十一始,去“前”字,依次类推,至殿右三十六检点止。奉命可统数军,行文称钦差大臣,总制以下皆听指挥。有功将士,常加
匈奴官名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获单于父行及嫂、居次、名王、犁汙都尉、千长、将以下三万余级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庭,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。副都指挥使二员,正六品,为副长官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正七品
海关征税部海班、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,地位在管驾官之下。见“征税部”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枢密院置,随事置编修官,或以枢密院官兼充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编修《经武要略》,兼删定诸房例册。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编修刑部、军马司事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编修《北边条例》。南
官署名。① 宋朝太府寺所属官库之一。掌接受江南东西路、两浙路、荆湖南北路与建州、剑州茶茗,以供赏赐、出卖及翰林司之用。②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之一。掌储藏茶叶、人参、香、纸、颜料、绒线等物。缎库郎中
见“同文馆”②。
官名。隋朝置,为太子典书坊长官,员二人,正四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右庶子为右中护。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睿宗景云二年 (711) 再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以其比中书令,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