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,掌诸宫门卫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。北齐沿置,设六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宫门署”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。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,亦遇缺即用。乾隆三十年 (1765)定,即用之员,不论双单月,不入常班班次,即行选用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亲军校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五十人,门下省员额五人,掌修补制敕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西京大同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十一月,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,责任重大,宜加崇异,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,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,以帝师领院事,掌全国释教僧徒,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清代后期驻防的勇营军队。清制于八旗、绿营以外另行招募成营的军队,其士兵称为“勇”,以与经制的“兵”相区别,乾隆、嘉庆时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时,暂募勇营,事后即行撤销。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而编练的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皇子、皇亲、文武臣僚及外臣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