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《渔业警察规程》,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,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,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,《渔业警察规程》于民国二十年(
官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三十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
官制用语。①指出任做官。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,故以出身代指做官。《三国志·杜畿传》注引荀绰《兖州记》:“(杜柯)时幼小,不能让。及长悔恨,遂幅巾而居,后虽出身,未尝释。”《魏书·房亮传》:“时边州刺史例
官名。宋代设置,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,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宦官名。宋朝置,为最高内侍职,掌禁中供奉之事。神宗时定为从五品。
汉苑名,有令一人,俸六百石。主鸿德苑。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东冶令皆隶少府。掌鼓铸锻冶,领工徒。有丞。梁一班。隋省并“掌冶令”。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元朝吏职。掌执用中书省印。设四员。吏员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员额四人,掌执用省印。中书省设中书令时,改称监印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掌东京路兵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