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卜署令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官名。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,置令及丞。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,并改名为典厩署,有左、右驳阜二厩。加置主乘、司库、司廪官。唐沿置,改属太仆寺。见“典厩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以后他官兼史职者、宪宗元和六年(811)登朝官领史职者皆为史馆修撰,以官高者一人判馆事,初入或未登朝官则为直馆。宣宗大中八年(854)增为四人,分掌四季,以修国史。宋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宋朝龙图阁待制简称。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见“总制使”。
官名,明置,尚饮局、尚食局(皆属光禄寺)均有此官,为该局主官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内侍省、宣徽院》。
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官署名。见“稽俸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