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后两宫卫尉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正三品。其副职为副卫尉,秩从四品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正三品。其副职为副卫尉,秩从四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八班,拟于武臣将军等四号将军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
清朝铨选制度术语。清制,官员抽签分发到某一地方候补,均限期报到。由吏部视路程远近,发一文书,写明到达期限,称凭限。持此,到所在地报到缴纳,称缴凭。
即“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,司驿站文书的传递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维护佛门戒律、纠察僧人行为。设一正使、一副使、一通判、一承旨。为次等司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吏部每季一次,注授选人差遣窠缺。选人每任期满,依法应守选,若朝廷缺官,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,称放选。遇恩赦,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,例准放行注授差遣,亦称放选。宋代铨选
见“资(1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