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谕德
官名。唐龙朔三年,置太子谕德,分左右,左属左春坊,右属右春坊,正四品下,掌侍从赞谕等,职比常侍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左春坊、右春坊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庶子·谕德》。
官名。唐龙朔三年,置太子谕德,分左右,左属左春坊,右属右春坊,正四品下,掌侍从赞谕等,职比常侍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左春坊、右春坊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庶子·谕德》。
清代后期驻防的勇营军队。清制于八旗、绿营以外另行招募成营的军队,其士兵称为“勇”,以与经制的“兵”相区别,乾隆、嘉庆时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时,暂募勇营,事后即行撤销。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而编练的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大匠,有丞,主管将作大匠所用木料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掌管大木材,供东园大匠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司丞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则授寺丞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罪隶下士以鹾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参见“住俸”。
市令的属吏。《南齐书·东昏侯纪》:“潘氏为市令,帝为市魁,执罚,争者就潘氏决判。”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宫内祭祀祝祷。位卑,多以女奴充任。《周礼·天官·女祝》: “掌王后之内祭祀,凡内祷祠之事。掌以时招梗禳之事,以除疾殃。”《天官·序官》郑玄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