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上都路总管府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给留守司印,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,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,改建为上都留
官署名。宋朝卫尉寺所属机构,掌收贮什物,按籍以供给用。官库名。宋代卫尉寺所属,掌收藏什物,按簿籍颁发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掌皇帝出入之扈从。额定十人,于内大臣、散秩大臣及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凡皇帝朝会、祭祀、驾出、驾人以及谒陵、耕耤等,皆扈从前导。凡皇帝御经筵、六阅、御楼受俘赐见等,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驼牛署”。
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,是汉代策问的继续,此法至清代仍沿用。未废八股时,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,是条对性质,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,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
宋朝三馆别称。参见“崇文院”。
官名。西汉时太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,掌祭祀及享宴的乐舞。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,亦置令及丞,魏晋时复旧称,所掌与汉同。晋元帝时并太乐于鼓吹,后来有时仍有设置。南朝宋齐梁陈均置,梁制太乐令又有清商署丞。北齐称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指诸侯王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张汤》:“若汤之治淮南、江都,以深文痛诋诸侯,别疏骨肉,使蕃臣不自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