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天清吏司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奉天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左司设。掌核盛京、黑龙江、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,兼理宗人府、理藩院文移。设郎中,蒙、汉各一人;员外郎,满,汉各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经承三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奉天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左司设。掌核盛京、黑龙江、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,兼理宗人府、理藩院文移。设郎中,蒙、汉各一人;员外郎,满,汉各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经承三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七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七品。杂号将军名,更始置;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三年正月,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……望为丞相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塗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爵名,秦朝末年楚汉前期刘邦置,位孤卿。《汉书·曹参传》:“楚怀王以沛公为碭郡长,将砀郡兵。于是乃封参执帛,号曰建成君。”注:“郑氏曰:楚爵也。张晏曰:孤卿也。”爵位名。战国时楚置,《汉书·曹参传》记“
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隗嚣置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隗嚣公孙述列传》:“上将军隗嚣、白虎将军隗崔、左将军隗义、右将军杨广、明威将军王遵、云旗将军周宗等告州牧、部监……”
僧官。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,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。唐朝废,改立僧录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·僧统》。
即“七色补官人”。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。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;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;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;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; 五为上书献颂,文理可采的士人;六为随
代行车骑将军之职事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车骑将军位比公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九月癸丑,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。”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十一月庚子,以执金吾张乔行车骑将军事,将兵屯三辅。”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参见“海军部经理处”。
官员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设于四川,掌茶、盐生产及销售事。详“盐法道”。
服饰名。亦称顶珠。清朝官服之一。冠顶圆球形,上饰诸色宝石及东珠,顶球下部有管可插翎枝崇德元年(1636)初定冠制,顺治二年(1645)渐成定制,乾隆五年(1740)略作更动,用以分等第: 自亲王至文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