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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宸苑
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上驷院、武备院合称“内三院”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设。掌景山、三海、玉泉山稻田厂、南苑、圆明园、畅春园、清漪园等处管理、修缮事宜。置总理大臣,无定员。另设卿二人,郎中一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一人,苑丞十人。


官署名。清朝设此官署,属内务府,掌苑囿之政。其属有景山、瀛台、阐福寺、圆明园、畅春园、玉泉山等;其长官称奉宸苑卿。见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七·内务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奉宸苑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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