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膳大夫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旧制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膳局”,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旧制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膳局”,
官制用语。宋朝除授差遣的一项规定。资序低而任重,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,低一等者为权知。参见“权发遣三司判官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太祖罢节度使之制,派京朝官出知府州事,不拘铨选常规,资序相当者称知,资序
官署名。辽朝军事衙置。统领虎军。设详稳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掌理会计、庶务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即“藩王”,指国内受封诸王和周边少数民族之王。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上》:“汉宾二王之后在位,孔子之后褒成侯,序在东后,蕃王十二,咸来助祭。”
即“固伦额驸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楚子闻之,使杨豚尹宜告子庚”。
官名。清置,属“护军营”,见该条。
清朝雍正以后,凡皇帝上谕不由内阁明发,而由军机大臣机密寄发者,称为“密寄”,亦称“寄信”,外间官员谓之“廷寄”。详“廷寄”。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医人员之补任、考核,负责官兵、学生之身体检查,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,并收存药料、药具等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
官名。骠亦作票。西汉武帝置为重号将军,仅次于大将军,秩万石。东汉位比三公,地位尊崇。魏、晋南北朝沿置,居诸名号将军之首,仅作为军府名号,加授大臣、重要州郡长官,无具体职掌。魏、晋、宋二品,开府者位从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