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可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牡马的饲养,下设典牡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工师属官,主管工匠的小吏,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汉朝亦有此称。南诏国凡六曹各置有曹长,位在大军将下。又,唐朝尚书丞郎、郎中也相呼为曹长。
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官名。唐末五代置。百官从东西上閤门入殿庭,以其承传旨意。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(940),令别定其名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大同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灵台局”、“灵台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史署令所属,掌天文观候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,见该条。
官制用语。皇帝年幼即位,无理事之能,由大臣辅佐政事,称辅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齐王芳)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,帝病甚,乃立为皇太子,是日即皇帝位……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”
五代、北宋贡举科目名。九经即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考其帖书、墨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五代后唐始置,宋沿置,为明经科中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属京都宫苑总监次官,西京、东都各一员、从六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