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也省称五威右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明制,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,巡视某一地区,处理皇帝交办事务,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,巡抚等,称为出使。
即“三司推勘公事”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沿边官府所设以官钱为本经营商业、借贷业或倒卖钞券的机构,求赢利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之不足,以本部属吏掌管。金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月,沿置于两行部,以绵绢物段易银钞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,诸司库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,属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专勾司为审计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崔劼传》:“(崔劼)迁并省度支尚书,俄授京省,寻转五兵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度支尚书”略同。
信使即使臣,也指传递文书信件的使者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·喻巴蜀檄》:“陛下患使者有司之若彼,悼不肖愚民之如此,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。”唐杜甫《送王十五判官诗》:“黔阳信使应稀少,莫怪频频劝酒杯
郡门下吏名。汉代郡国始置门下掾,见《隶释》二《华山亭碑》,办理郡府内部事务。三国魏沿置,《晋书·唐彬传》记彬为鲁国人,初为郡门下掾,转主簿,时在魏世。晋代郡府亦置门下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场用语。官员朝见皇帝的次序,亦称班序。唐朝以官同者先爵,爵同者先齿。致仕官居上; 职事与散官、勋官合班; 则文散居职事下,武散次之,勋官又次之; 官同者,异姓为后; 亲王、嗣王任文武官者,从其班,官
三十六苑即三十六牧马场,古代养鸟兽的地方称苑,故称牧马处(场)为苑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中六年)六月,匈奴入雁门,至武泉,入上郡,取苑马。”注:“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,分布北边、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