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农令
官名,汉置,为西北地区的田官。《居延汉简》:“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。”
官名,汉置,为西北地区的田官。《居延汉简》:“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。”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
参见“内直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始置,掌开封府学钱粮之事。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置,掌府学钱粮之事。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旅帅十六人,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,掌护卫旅帅。
官署名。简称广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牺牲所、司牲司、在京沈阳左
县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