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贰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二级。秦汉因之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造,成也,言有成命于上也。”北魏沿置。爵名,秦汉两朝二十级爵的第二级为上造。“造”是“成”的意思,言有成命于上。《汉书·百官
乌桓人对辽东属国长史公孙瓒的别称。属国长史,掌郡丞及郡国都尉之职事,既佐郡守掌郡政,又兼掌兵事。《后汉书·公孙瓒传》:“瓒还郡,举孝廉,除辽东属国长史……瓒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,皆乘白马,以为左右翼,自
清朝知府之别称。太守的美称。太守原本四马,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,故称五马。见《汉官仪》。宋潘淳《潘子真诗话》:“太守驷马而已,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,乃右骖,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。”汉太守比州长,所以“五马
见“教务提调”。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教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学校教务事宜。
宋朝军职名。五代后周,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、右厢,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。宋太宗时,铁骑军改捧日军,控鹤军改天武军,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为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北院官员,在北院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。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,但也不完全相等。辽代宣徽北院,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北
使职名。唐高宗仪凤(676—679)中始置,立四使: 南使有监十五、西使有监十六、北使有监七、东使有监九。其后增置盐州使,有监八; 岚州使,有监三。掌终岁巡按,以功过相除为考课; 其南使、西使各有丞三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称贸易调整委员会,隶属于军事委员会,以调整对外贸易为主要对象。后因国外信用借款成立,须由政府购运物资抵付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贸易调整委员会改隶财政部,由本会自办外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池薮部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