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官场用语。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。亦有高于州县官(如知府、道台等)而以此自称者,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。
官名。①北魏置,负责监察百官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: “(文成帝) 增置内外候官,伺察诸曹外部州镇,至有微服杂乱于府寺间,以求百官疵失。”亦名候职。多时员至千数。孝文帝太和 (477~499) 初,减至四
官名。负责击鼓,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·祢衡传》:“(曹操)闻衡善击鼓,乃召为鼓史……鼓史何不改装?”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作“鼓吏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 (1013) 置,位在昭仪之上。
即北周设于相州(今河北临漳) 的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府的合称。武帝建德六年 (577) 二月,于相州置官及六府官,所设官职远少于设在京都的六府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二年癸亥,移相州六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衡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衡局,以局长为主官,分任官、赏赉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设“军衡司”。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金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改宗室将军为司属,置令及丞,令正七品,丞正八品,分设于中都、上京、扎里瓜、合古西南、梅坚寨、蒲与、临潢、泰州、金山等处,管理在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。
道教封号。清朝雍正九年(1731) 嘉法官娄近垣忠诚而封,并授四品提点。乾隆元年(1736)又授通议大夫。
官署名。行尚书省或行中书省的省称。为行中书省的简称。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,又在河南、江北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四川、辽阳、甘肃、岭北、云南等处置行中书省,简称行省、或省。秩从一品,掌国庶务,统郡
指当仕路,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当路于齐,管仲、晏子之功可复许乎?”后世多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