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司
即“安徽清吏司”。
即“安徽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唐朝枢密使与两军中尉合称,昭宗天祐元年(904) 废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铨叙部。掌理关于公务员奖勋审查事项,抚恤审查事项;公务员年金退养金等审查事项,以及关于公务员公益福利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,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员外郎为佐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宫廷医官名。晋朝置,银印青绶,地位高于太医令。别有“殿中太医都尉”。参见《宋书·礼志五》。
官名。①战国置。掌市场管理。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贾精于市而不可以为市师。”战国玺印文有此官。②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,三员,与佐、史掌分行检察州县之市。官名。掌管市场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