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守
居官守职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。”
居官守职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。”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帐内都督”。
官名。详见“中黄令”。
因父亲为官,儿子被任命为某官。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:因为他父亲当官,上级给予照顾,便给了他个官做。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至黯七世,世为卿大夫。黯以父任,孝景时为太子洗马。”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武字子卿,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太子宿卫。吕据曾任此职,见《三国志·吕范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太子宿卫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吕范传》:“(孙)权寝疾,以(吕)据为太子右部督。”
官名,汉置,也简称“计史”,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
武官名。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,北周则称副镇将,任此职者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法苑珠林》卷二十一:“建德三年(公元574年),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,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。”
①爵名。春秋始置。晋、齐等国分大夫爵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为其中第二等。郑国置称 “亚大夫”。战国魏沿置。②官名。秦、汉时置,为皇帝侍从官员,属郎中令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侍从皇帝左右,无定员,多至数十人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。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