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外兵曹置,与左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、属五兵尚书。设郎 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外兵、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,掌河
明朝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。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四帐都详稳司长官。
官制用语。官员犯重罪,皇帝下诏置狱,派专官审讯,称为诏狱。奉诏囚禁、审理犯人的机关,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降侯周勃有罪,逮诣廷尉诏狱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宣帝地节三年初
官名。明清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设二人,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四人,由正一真人保举、报部给札。秩七品。依例升补提举,缺出由知事升补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有丞。职掌弋射,供宗庙祭祀用禽鸟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 更名佽飞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为少府属官,武帝太初元年改左弋曰 佽飞,掌在上林苑弋射雁凫供祭祀,属官有九丞两尉,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简称侍左。北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改流内铨置,掌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铨注之事。凡初仕而未应参部者,皆试而后选。若应格,则具岁月历任功罪及所举官员数,同郎官引见于便殿,禀奏改官。设吏部侍郎领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魏书·铁弗刘虎传》:“(苻)坚后以(刘)卫辰为西单于,督摄河西杂类屯代来城。”
参见“仪曹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