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司法院。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。设委员长一人,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,后改为专任;委员九至十一人,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。惩戒委员的任期,初为两
官名。清置,掌管一千五百人。太祖辛丑年,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,置一额真掌管,五牛录为一扎兰,置一扎兰额真,总管扎兰事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骁骑营》。
明清两代对会试的别称。因其试期在举行乡试的次年春天,故有此称。
军事编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以塞外降丁三千人组成,置为京军三大营之一。均为骑兵。司巡哨,以警卫京师,选勋臣二人为提督。景泰元年(1450)改立十团营。以原三营称老营,遂废。成化三年(146
官名。汉朝始置,为杂号将军之一。武帝时有游击将军韩说。魏、晋为禁军将领,与骁骑将军分领命中虎贲,掌宿卫之任,四品,隶中将军(领军将军)。十六国前凉、北燕亦置。南朝沿置。宋四品。梁武帝天监六年(507)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由兵部、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差缺、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左、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领军卫将军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大学及高等学校,政艺各专业专门学堂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设两科:专门教务科,掌核办大学堂、高等学堂及文学、政法、学术、技艺、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,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