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职
① 宰相之职。《古文苑》卷一。董仲舒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》:“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,群心所归。”颗 县令之职。南朝宋鲍照《鲍氏集》卷九《谢秣陵令表》:“用谢刀笔,猥承宰职。”
1、宰相的职位。汉董仲舒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》:“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,群心所归。”
2、县长的职位。南北朝时宋鲍照《谢秣陵令表》:“用谢刀笔,猥承宰职。”
① 宰相之职。《古文苑》卷一。董仲舒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》:“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,群心所归。”颗 县令之职。南朝宋鲍照《鲍氏集》卷九《谢秣陵令表》:“用谢刀笔,猥承宰职。”
1、宰相的职位。汉董仲舒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》:“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,群心所归。”
2、县长的职位。南北朝时宋鲍照《谢秣陵令表》:“用谢刀笔,猥承宰职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县“审检所”,见该条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通政使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中央农业实验所章程》规定,研究及改进发展中国森林蚕丝渔牧农艺及其他农业技术及方法,就中外已知之良法加以研究及试验并推
三国蜀地方兵之一。以羌族的一支——青羌组成。
官名。明置,除负责漕运外,还兼提督军务,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即门下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黄门侍郎置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黄门侍郎,玄宗天宝元年 (742) 又改门下侍郎。官名。唐设此官,为东台的副长官,侍从皇帝左右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门
官名,即掌千人的骑兵将官,西汉和匈奴皆置。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千骑将得王、王母各一人,王子以下四十一人。”
周朝朝廷以礼招聘有才能者入朝为官。《左传·宣公九年》: “王使来征聘。”以特征与聘召方式任用官吏的制度。其制始于秦,秦代有以文学征为博士者,如《史记·叔孙通传》记叔孙通“秦时以文学征, 待诏博士。”有
官名。法曹长官。西晋末丞相府置。东晋、南朝宋公府、将军府沿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北宋仅置于开封府,正七品下,掌检定法律,审议、判决案件等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后无闻。又为“法曹行参军”、“法曹参军事”省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