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地方正职政务官。《管子· 立政》: “分乡以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桓公令官长,期而书伐。”韦昭注: “官长,长官也。”②春秋战国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次序; 其最先者。《左传· 隐公十一
官名,三国蜀置,为郡县佐吏。汉朝郡县设立学校,置掾、史、经师等官,而蜀又增置孝义掾,掌教化,与教化史、行义掾都是教导民众行仁孝礼义的官吏。掌教化之吏。见“郡教化史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总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左侍郎改副大臣,右侍郎裁。
官署名。北宋卫尉寺所属机构,掌皇帝祭天所需祭器什物。设监官二人,以登闻鼓院监门官兼领。
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武举别称。宋代称武科为右科。参见“武科”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治丝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总序》: “设色之工, 画、 缋、 钟、 筐、 㡛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