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乘寺少卿
官名。为尚乘寺的佐官,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为尚乘寺的佐官,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见“哈的”。
官名。见“大理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廷尉少卿,北齐称大理寺少卿,为大理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唐制少卿二人,从四品上。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,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。详见“大理寺”。
府的等级之一。金制作为路治所的府,称为首府,其府尹兼任本路总管。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即渠帅,少数民族的首领。《后汉书·南蛮传》:“各渠帅曰精夫……今长沙武陵蛮是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庭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十三人,内司碓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二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官署名。隋朝光禄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、掌醢十员。唐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供醢醯之物: 鹿、兔、羊、鱼醢; 宗庙用葅以实豆,宾客、百官用醯酱以和羹; 又有主醢、酱匠、酢匠、豉匠、葅醯匠等属。宋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