尸官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夷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见“牧养监”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又称“东京户部使司判官”。户部使司官员,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国家湖泊水泽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泽虞,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徙八十人; 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; 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”,“掌国
官名,为光尉郡的长官,职如郡太守。参看“光尉”条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初置,掌宗庙礼仪,有丞。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景帝中六年 (前144)改名太常。一说入汉即改太常,惠帝时复名奉常。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,称帝后即改太常。后世或用作太常寺别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属内政部,因为国民党政府在当时尚无完全可靠的户籍统计,故特设此司,掌理全国户籍行政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第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定诸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位一品。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男爵加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