属师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三乡为属,属有帅”,“武政听属,文政听乡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三乡为属,属有帅”,“武政听属,文政听乡”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废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财用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之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丘陵地带的管理。盖与牧事有关。
官名。西域东且弥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时西域东且弥国置,位在国王下,左右都尉上。掌佐国王治国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“东且弥国,王治天山东兑虚谷……户百九十一,口千九百四十八,胜兵五百
官名。宋代发运使、转运使司、都大提举茶马司、提点坑冶铸钱司、提举河北籴便粮草司等所属,主管文书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,为行台尚书令副职,尚书令缺或未置,则为行台最高长官,分左、右则左居右上。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,左、右任置一员,视从二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
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。《后汉书·周黄徐姜申屠列传》:“‘以仲督为不足问也,不当辟也。辟而不问,是失人也。’遂辞出,投劾而去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。额设五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放牧六牲,以供祭祀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牧人,下士六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,以供祭祀之牲牷”,“凡祭祀,共其牺牲,以授充人系之; 凡
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。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。员额二人,以内直充任,秩从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