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祥院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界务、防务、传教、游历保护、赏恤、禁令、词讼、巡警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(一说曹操并未置,此系敌方诋斥之辞)。南朝宋置,主发掘坟墓,搜括金宝。见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,《宋书·前废帝纪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绍说曹
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朝廷给予谥号的规则,始于周朝,相传有周公谥法、春秋谥法等。秦朝废,汉朝复用,历代因袭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 : “太古有号毋谥,中古有号,死而以行为谥。如此,则子议父,臣议君也。甚无
官署合称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令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大观二年(1108),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。宣和四年(1122)大宗正司亦置。南宋又于临安府置。依案名分
官名。汉代太常所属有均官长及丞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注引服虔说:“均官,主山陵上槀输入之官也。”少府所属也有均官长丞,《百官公卿表》对其职掌末有注释,可能也是掌收取山上出产之利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立西京路洞冶总管府,掌河东地区金、铁等冶炼。七年,罢。十三年,立平阳等路采金铁冶提举司。十四年,罢。其后提举司废置不常。成宗大德三年(1299),置河东山西铁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。后隶上都留守司。仁宗延祐五年(1318),改为饩廪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