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校尉府
官署名。南北朝时代,州有少数民族者,刺史除带将军置军府外,又带护蛮校尉等名号,置校尉府。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东阳、江夏、竟陵、巴东、建平、武陵、广兴等郡都是如此。其刺史的僚佐共有三系:一是承汉而来自辟的佐吏即州吏一系;二是长史、司马、诸曹参军事等军府僚佐一系;三是蛮府属吏一系。南朝宋时爨龙颜为宁州刺史,加龙骧将军,领镇蛮校尉,其镇蛮府所属有长史、司马、蛮府功曹、主簿及录事参军、诸曹参军等职。见《金石萃编》一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。
官署名。南北朝时代,州有少数民族者,刺史除带将军置军府外,又带护蛮校尉等名号,置校尉府。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东阳、江夏、竟陵、巴东、建平、武陵、广兴等郡都是如此。其刺史的僚佐共有三系:一是承汉而来自辟的佐吏即州吏一系;二是长史、司马、诸曹参军事等军府僚佐一系;三是蛮府属吏一系。南朝宋时爨龙颜为宁州刺史,加龙骧将军,领镇蛮校尉,其镇蛮府所属有长史、司马、蛮府功曹、主簿及录事参军、诸曹参军等职。见《金石萃编》一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。
即指科举。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。又,对此种人简称为“科甲”。唐科举之制,按试题难易程度,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,进士有甲乙两科。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,举人为乙科,并称科举为科甲。由科举入仕者称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
即“太子太傅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署名。主漕运,即将郡国粟运至京师或它郡。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官署名,汉置,为外职诸曹之一,掌漕运诸事。其长官称漕曹掾,也简称漕曹;副长官称漕曹史,佐掾掌漕运诸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规划军事、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,研究访查、详议决议等事宜。设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咨议官、检查官无定员,录事十二人,承发官一人。宣统
参见“九卿”。
周朝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 ·王令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孔晁注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先锋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