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延庆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官署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护卫之事。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,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以选人充任,为太医局次官。
官名。北周建德四年置上柱国大将军,以功高者为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勋官》。
司法官考试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次长充任。典试委员八人(半数常任),由司法总长遴选,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。监试委员人二,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。再试分笔试与口试,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。笔试用两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一人。唐沿置,从九品下,掌以推拿按摩之术教授按摩生。医学学官名。隋唐置,属太医署。掌教按摩生导引之法以治病。唐制员额一人,从九品下,所教按摩生员额十五人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控鹤府”。
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主以郎官,其佐贰皆御史。”清朝称州同、州判、县丞等为佐贰之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