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侍郎

工部侍郎

官名。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。尚书省工部置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升从五品,相当于后来的郎中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,协掌部事,成为工部次官。唐朝沿置。高祖武德七年 (624) 罢,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尚书渐成虚衔,由侍郎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司平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冬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役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侍郎无所掌,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协助尚书掌部务,从三品。南宋初,侍郎、尚书仅置其一。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始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置。金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元初兵、刑、工合为右三部,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 始分置,于尚书下置侍郎,协掌部务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侍郎一人,正三品。后再增一人,分左、右侍郎。永乐迁都北京前,置行在工部,置尚书、侍郎。迁都后,去行在字,以原工部加南京字,定置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南京工部,仅于尚书下置右侍郎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右侍郎并兼理钱法。初满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,改均正三品。康熙六年 (1667) 复满官正二品,九年仍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定为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罢工部,遂革。


官名。自唐宋以后,历代多设此官,为工部的次长官,职位仅低于尚书。协助尚书掌管百工山泽水土之政令,考其功以诏赏罚,总所属各司之事。唐宋均设一人,明代始分设左右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威略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略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经略司

    官署名。西夏置,西夏语音“京六罗”,为沿边重要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分东、西经略司,各设经略使以掌其职。金朝末年置为军事机构,设经略使、副使,统领军兵经略边地。贞祐二年 (1214) 二月宣宗罢按察司,四

  • 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勋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赏赐功勋等事。北周之初,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勋上士一人,中士若干人,隶属于吏部。《通典·职官五》说:“后周吏部有司勋上士一人,掌六勋之赏,以等其功,如古

  •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

    官署名。秩从一品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,治中庆路(今云南昆明),统三十七路五府,辖境包括云南省全境,四川、广西部分地区,以及泰国、缅甸北部一些地方。置丞相一员,平章二员,右丞、左丞各一员,

  • 镇殿将军

    官名。宋置,掌殿中侍卫。宋代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六·元旦朝会》:“正旦大朝会,车驾坐大庆殿,有公胄长大人四人,立于殿角,谓之镇殿将军。”又见于吴自牧《孟梁录一·元旦大朝会》。

  • 任官科

    官署名,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、注册给凭,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
  • 奉御

    官名。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,各二人,正五品。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,各局沿置,正五品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曾改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五代

  • 达拉密

    参见“军机达拉密”。

  • 超迁

    官员破格升迁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孝文帝说之,超迁,岁中至太中大夫。”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凡不循一定官阶等级而升迁, 称为超迁。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记“宣帝立, 大将军(霍)光领尚书事,条奏群臣谏昌邑

  • 行台左仆射

    “行台尚书左仆射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