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三护军府副护军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宋代的宰相、翰林学士、御史称三告官。宋沈括《梦溪笔谈·故事二》:“国朝之制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,皆用朱衣吏,谓之三告官。”
见“殿中列将”。官名,又名殿中列将。三国吴置,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凯传》:“时殿上列将何定,佞巧便辟……不可任用,宜授外任,不宜委以国事。”
见“近侍局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庶中士佐官, 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。置员外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。宣统元年 (1909) 设。负责军事测绘。置局长一人,由第四厅厅长兼。辖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股。股长由第四厅各科长兼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
指刺史。汉制,州刺史以六条考察所属吏员,因而称剌吏为藩条。《晋书·应詹传·论》:“入居列位,则嘉谋屡陈,出抚藩条,则惠政斯洽。”《隋书·公孙景茂传》:“景茂修身洁己,耆宿不亏……宜升戎秩,兼进藩条。可
官名。十六国燕置,统殿中兵,侍卫宫殿。见《晋书·慕容德载记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,每陵员一人,掌所在皇帝陵墓的守卫、清扫、修缮等事务,下设守陵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