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中侍上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中侍上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中侍上士”。
“都录事”省称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副都御史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协调乐律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典同,中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六律六同之和。以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,以为乐器”。“凡为乐器,以十有二律为之
官名。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,上海成立江海关,征收洋税,清政府派“司税”管理,但实权在英、美、法委员手中。咸丰八年(1858),为办五口通商税务,改司税为正、副税务司,各一人
官名。《汉书·李广传》与《汉书·郊祀志》有望气及望气佐,应是太史令的属官。
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。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,又称议政大臣,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。天命七年(1622),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,共议国政。十一年,
官名。即太子少詹事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詹事府为端尹府,少詹事为少尹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詹事府为宫尹府,少詹事为少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
官名。亦简称“御史”、“侍御”。西汉为御史大夫属官,由御史中丞统领,入侍禁中兰台,给事殿中,故名。(时别有御史三十员,居御史大夫府,监察百官) 员十五人,秩六百石,掌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,监察文武官员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置。一人,正六品,奏补。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。